英美系服務學習課程


課程目標

  培養本系學生具有公民意識、社會參與與奉獻服務的人生觀,強化學科能力的實作演練,開拓生命的新視野。

課程綱要

  服務學習(一):由指導老師規劃,提供3~5小時的服務學習須知輔導。校內服務(至少四小時)、校外服務(至少六小時):學生根據自己的專長或興趣,選擇登記服務機構或項目,配合自己與機構的時間,自行前往服務。

  服務學習(二):校內服務(至少五小時)、校外服務(至少十小時):學生根據自己的專長或興趣,選擇登記服務機構或項目,配合自己與機構的時間,自行前往服務。

服務學習課程實施對象

  依據本校98學年度課程規劃規定,98學年度後(含)入學之新生,及選擇98學年度課規為畢業審查標準之舊生,需於畢業前修畢「服務學習(一)」、「服務學習(二)」兩門課程,全部通過者,使得畢業。